另据央视新闻消息,2014年10月,吉林延边州中院对李达球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。
案卷材料显示,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,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,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。此后11年间,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。
《昆明中院将开展"泛亚有色"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》据双开通报,张越存在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,对抗组织审查,长期搞迷信活动”、“违反工作纪律,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、干预司法活动”等多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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